雾都孤儿读后感 7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雾都孤儿读后感 ,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雾都孤儿读后感 1《雾都孤儿》这是一本简短而又精炼的小说,比起那些长篇大论的书籍来说,摆放在书架上略显得有些单薄,可这并不影响我对它的兴趣。记得上次读它的时候已是四年前了,记得那时候薄薄的一本应该是压缩版,并且读得比较粗略,而现在我又拿起它,这次可要认认真真的看一下了。
书中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一名孤儿奥利弗,身世十分的悲惨,在出生之前父亲就已经去世了,而母亲也在他出生后不久永远的离开了他。他就这样理所当然的被送进了济贫院,在那里饱受折磨。区长的唯利是图,管理员的自私自利,大厨的冷漠小气,使得济贫院的孤儿每天只能喝稀粥而且每餐只有一碗,他们整日与饥饿为伴,这样悲惨的一直持续到奥利弗9岁。他被送去到一家棺材店做童工,这对于奥利弗来说就是刚脱离了虎口又入了狼窝,棺材店老板是个爱财如命的吝啬鬼,唆使他去做脏活累活一旦做不好就要挨骂。由于饥饿与侮辱的双重辛酸,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却没想落入了一个更大的困境中——贼窝。他被迫与狠毒的歹徒为伍,历尽无数的艰难。但令我心灵感到安慰的是,幸运的奥利弗终于有了一个温暖的归宿,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他最终在善良的扒手南希帮助下逃离了贼窝,继承了一笔遗产与亲人姨妈居住在一起,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
记得书中有一段是这样描写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得恢复光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面的粥嘎巴儿……"我相信读了这一段后,每个人都会心生悲悯之情,在感到心酸的同时,也让我们看清了资产阶级丑恶的嘴脸。表面上摆出要帮助贫民、孤儿的样子,要拯救他们于水深火热中,却在暗地里虐待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真可谓人神共愤。
在书中,虽然主人公奥利弗有了一个令人比较满意的结果,但却本该拥有幸福的童年却因种种因素变得苦难不堪,有几次甚至面临着死亡。不过,奥利弗还是坚强的走了过来,在令人佩服之余不经要思考一下这黑暗的社会。作者狄更斯通过奥利弗落入贼窝向我们展示了社会中罪犯们的真实面目,而英国的经济繁荣其实是孕育在危险和肮脏的工厂与煤矿里的,狄更斯无情的批判了资产阶级的卑鄙与自私,揭露伦敦在最光辉灿烂的经济发展时代下,出现的严重社会问题以及金钱社会的罪恶。这本书既是奥利弗的磨难史,也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缩影。
虽然这本小说没有巧妙的构思,也没有华丽的言辞,但却句句深入人心,激起读者的共鸣传达了一种信念,正是这种坚强与善良的信念感动了我。虽不能给我面对生活与困难的莫大勇气,但却触动了内心最深处的那根弦。总的来说,环境影响人,有句俗话说的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即使这样,我们仍要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在以后的生活中遇事要理智分析,不让冲动这个魔鬼做坏事,善于学习他人来壮大自己。
狄更斯的一段话让我记忆犹新,感触也是很深:"有的时候,一支亲切的乐曲,一处幽静地方的潺潺水声,一朵花的芬香,甚而只是说出一个熟悉的字眼,会突然唤起一些模糊的记忆,令人想起一些今生不曾出现过的场景,它们会像微风一样飘散,仿佛刹那间唤醒了对某种久已经别离、比较快乐的往事,而这种回忆单靠冥思苦想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的。"小说毕竟是小说,并不能与生活相提并论。我们现在所生活的社会相比较起来还是和平美好的,我们的童年幸运很多,不愁吃也不愁穿,更不用被威胁去做童工,而且还受到很好的教育。在缅怀旧社会的艰辛与悲痛的同时,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不论是爱情还是友情,都要用心相处学会相信他人。我们现在生活在如蜜罐似的家庭中,却还总是抱怨这个不好那个太坏,不懂得满足,我们却不曾想过,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在承受着本不该承受的苦难。他们不仅要与饥饿、寒冷、疾病作斗争,甚至还要面对因为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悲痛。这让我想起上段时间在百度上看到的一张照片:这是一个为相机而投降的小女孩。摄影师在难民营中碰到的这个可爱的"小包子",那时她才四岁,当摄影师想为她留张影时,小姑娘却把相机当成了武器,熟练地举起双手示意投降,眼神中既有惊恐也有委屈,让人看了不禁心生悲悯。战争无情的夺去了孩子们的童年,而我们却无能为力,能做的是否只有无声的哭泣。
欢乐与忧伤交汇在命运之杯里,然而其中绝没有辛酸的眼泪:因为就连忧伤本身也已冲淡,又裹在了那样甜蜜、亲切的回忆之中,失去了所有的苦涩,成了一种庄严的快慰。身边如果有个人在的话就好了,那我会依偎着他,与他说些只属于我俩的悄悄话,但这只是幻想罢了,可还是希望我小小的幻想能被分享,如果还能被某人珍惜的话,那便是最好的。愿我们可以沐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希望,愿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着爱心灌注的暖流。
雾都孤儿读后感 2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在此之前,我 看过同名的电影, 电影中小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
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 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力弗的 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
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 仿佛真实的生活在我 的脑海中演绎着。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 9 年,然后又 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 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 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 寻已久的外孙儿。
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 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
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感触就是: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不仅是为了 小奥力弗.退斯特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 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力弗.退斯特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力 弗不是他一个人, 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 也许他们最后都 没有奥力弗的幸运, 但奥力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美好希望, 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 只能是拥有奥力弗的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 眼睛显得又亮又大。
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他的贫儿号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 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这就是狄克的真实形象,可以说是所有贫儿 的形象,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看到这,我哭了,眼泪并不 ……此处隐藏7012个字……说中表达了心中的怒火,无情的批判了资产阶级的卑鄙与黑暗。在19世纪强盛的英国,作者毫不犹豫的将伦敦的另一面——肮脏的小巷、阴暗的窑子和贼窝、周围腐臭的空气……与此同时,也对贫苦妇女儿童的悲惨生活深感同情。
即使奥利弗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着,却不受半点污染,他由始至终都在守护着自己的人格,不做可恶的勾当与交易,也不做鬼鬼祟祟的偷窃,有着“出淤泥而不染”的高贵品质。
作者在小说中塑造了罗斯、南希、布朗洛等的人物形象,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南希,虽然她与奥利弗没有半点血缘关系,却担当着母亲的使命与责任,她想方设法地把奥利弗从苦海的深渊中解脱出来,为此还付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是布朗洛对她说的一句话:“你虚度了青春年华,白白地糟蹋了造物主仅仅给我们一次,从不赐给两次的无价之宝。”尽管这样,她拥有
着正直、坚强的内心(对于她的内心世界,相信读者能略微感受的出来——无助、痛苦、矛盾和愤怒)。
在读到小奥利弗被人帮助时,我的脸刷的一下红了。平时我可以说是一个嫉恶如仇的人,每当见到电影中不正义的事发生,我总想跑到电影中去指责坏人。而每当电视中播出穷苦人们的生活时,我更是恨不得立刻去帮助他们。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面对一个在火车站,汽车站乞讨的老人,我却没有一点慈悲之心。这也许可以说是现代社会中的欺骗太多,使人们不得不加强防范,但我更觉得这是我的爱心不够。
小说的结尾,奥利弗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寄托了作者的美好期望。但并不是所有的像他这样的孩子都有那么幸运,很多人只能落得奥利弗的好友迪克的悲惨结局。
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与高尔基的《童年》所反映的主题很相似,但写作的手法却截然不同,《童年》是以一个孩子角度和心理去对当时生活进行描述,从而使整个小说铺上一层天真烂漫的色彩。而《雾都孤儿》的描写种种丑恶现象时有讥讽的意味,给读者读后不仅一身叹息。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
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常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雾都孤儿读后感 7《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也展示出了18世纪伦敦罪犯的真实面目;同时,狄更斯还试图说明:善良最终能够克服一切艰难险阻。《雾都孤儿》不仅吸引了评论家和公众的注意,同时它背后潜藏着的那一种强烈的情感不仅打动了与他同时代的读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雾都孤儿》中主人公的英文名字为OliverTwist,而Twist其英文意思是“扭曲,曲折,使苦恼”,这暗示着主人公Oliver的一生很坎坷,要经历很多的痛苦。在这个对社会进行抗议的情节剧式的小说中,奥利弗被当作一个主人公,其目的不是要触动我们的文学敏感性,而是要打动我们的情感。
奥立弗·退斯特出生于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所济贫院,他妈妈用冰冷而毫无血色的嘴唇怜爱地在孩子的额头亲了一下后倒过去,咽了气。没父没母的奥立弗的童年过得极其凄惨,最初的9年是生活在一个管理不善的孤儿院,之后被转到收容成年人的济贫院。济贫院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建立的用来收养穷孩子的机构,因为人们认为穷人的身上有固有的恶习,穷人的家庭造就了这样的恶习,为了阻止这样的恶习产生,所以穷人夫妻就要分开,以阻止他们生孩子,从而减少下层社会的人。但可以这样形容当时的济贫院:济贫院给穷人提供的是慢性挨饿的机会,而在街头则是快速饿死。奥利弗和他的小伙伴们忍受着“慢性饥饿的折磨”。曾给我留下一个特别深刻印象的镜头是:一天晚上吃饭时,一个小孩子跟其他小孩子说,如果不给他多吃一碗粥,说不定会吃了谁。孩子们都很害怕,于是抓阄决定谁输了就要为那个孩子多要点吃的来。奥立弗输了,于是午饭后,其他孩子坚持奥立弗在晚饭时多要点食物。他的请求震惊了当局,结果使他们出5英镑作为酬金,要人把他从他们手上带走。因而可见,《雾都孤儿》是对维多利亚时期穷人的社会境遇的严厉批判。
《雾都孤儿》的起势情节是:绝望之中的奥立弗在黎明中出逃,奔向伦敦,在伦敦城外,又饿又累的他遇到了一个与他相仿年纪的男孩—杰克,杰克让他住在自己的恩人费金的住处——实际上是一个窃贼之家,费金这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兼职为犯罪头头专门训练孤儿为他偷东西。经过几天的训练,奥立弗和其他两个小孩被派去偷东西。当奥立弗看到他们偷了一个老绅士的手绢的时候,吓得拔腿就逃,他被抓住了,但勉强地躲过了指控,没有因偷盗被定罪。布朗罗先生,就是手绢的被偷者,把发烧的奥立弗带回家中护理,让他恢复健康,原本以为黑暗的生活会远离他而去,但是费金贼帮里的两个大人赛克斯和他的情人南希把奥立弗抓住,并送回费金那里。在《雾都孤儿》中,颇具争议性问题的人物是南希。南希在道德上的复杂性在几位主要人物中是很独特的。南希自幼便是一个小偷,饮酒无度,而且是一个妓女,她所陷入的罪恶为她的社会所不齿,但当她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奥立弗这个她并不是很熟悉的小孩时,她的行为又是最为高尚的。正因为南希,奥立弗被狄更斯掩藏下的真实身份才有了渐渐浮出水面的一刻。
随后,费金派奥立弗去帮助赛克斯抢劫。奥立弗被那家的仆人用枪击中,赛克斯弃下受伤的奥立弗逃跑了。上天可怜善良的奥立弗,他被住在那里的梅莱太太和她漂亮的养女露西收留了。奥立弗开始了一种新生活。他常常与露西和梅莱太太外出散步,有时露西读书给他听,他也努力地学习功课。他觉得自己好像永远把罪恶,艰辛和贫困的世界抛在背后了。小说中,梅莱太太和露西所担任的母性角色使奥立弗第一次生活在正常的家庭当中,在她们母亲般的关爱下,奥立弗在乡下度过了美好的夏天。并且在梅莱一家的帮助下,布朗罗先生和奥立弗又团聚了,并消除了彼此间的误会。随后,布朗罗先生找到孟可思,追问奥立弗的真实身世,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孟可思是奥立弗同母异父的,和费金一起密谋陷害奥立弗,使之声名狼藉,并且是病态的,品行不端的坏兄弟,而且还查明了露西是奥立弗的亲生阿姨。
小说的最后总结了狄更斯的道德和宗教观念: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博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准则,以博爱一切生灵为最高标志的上帝不知感恩,那是绝对得不到幸福的,因而,有罪恶的得到了严厉的惩罚,穷凶恶及的人物到最后仍承担着罪恶,相应的,好人终究有好报,布朗罗先生收养了品性善良,道德高尚,宽容仁慈的奥立弗,他们和梅莱一家一起回乡下,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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